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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绿色食品检查机构-北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展销中心

交换机 03-12 92
北京市绿色食品检查机构-北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展销中心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绿色食品复检申请几个工作日绿色食品复检申请几个工作日企业对政府所委托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所作出的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权提出复检申请,但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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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复检申请几个工作

企业对***所委托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所作出的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权提出复检申请,但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必须在其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法律所规定的食品复检机构申请复检。

认证评审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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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

根据陕西农业农村厅网得知,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 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

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复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复检申请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复检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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