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食品纳税,零售食品纳税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零售食品纳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零售食品纳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教零售百货业都缴纳什么税?
从事零售业务,要缴纳的税种如下: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免税,3万元以上的适用25%;
一般的零售药店如何纳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一般的零售药店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在办理税务登记后以税务机关所作的税种鉴定为准。小商店都征什么税?税率?
1、经营批发零售的小商店,主要涉及到国税方面的增值税。税率为3%。对于个体小商店,国税方面的增值税一般实行“双定”征收方式。 2、“双定”征收方式,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期、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实行“双定”方式征收增值税的,应依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 4、关键要看是否达到了起征点。如果不达起征点,可以免交增值税!!!!!! 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核定定额按照自行申报、调查核实、核定定额、定额公示、定额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七个程序进行。 如果不达到起征点的话,税务机关就没法律依据征税。定税要先填制核定表,需要个体工商户签字确认。如果没经过以上核定程序的,不能直接下发催缴税款通知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零售食品纳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零售食品纳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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