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食品生活用房,零售食品生活用房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零售食品生活用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零售食品生活用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把民房改造成食品加工厂吗?
民房是否能做食品加工厂得视民房本身的性质而定。
首先,如果民房是城镇住宅,那基本就没有希望做食品加工厂了。城镇住宅目前还不被允许用作公司运营或者是工厂加工,所以在市场监管部门就会被否决,无法注册公司或者企业。其次,食品加工行业有环评,排污,卫生审批,还有安全以及消防审批,如果是在二楼以上楼层,还要考虑楼板承重问题,另外,噪声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一般住宅都无法达到要求。如果民房是农村用房,这就要区分不同地区了,但是一般来说,如果村镇集体审批通过,就可以注册加工厂,但仍然要通过环评验收、消防等方面的审查。在安全的前提下,不能无照经营,合法合规才是正道。
题主,我个人认为难度很大。不能办的可能性占到很大程度。除非题主有非常强的人际关系。
原因如下有两个:
第一《规定》中列举了的禁止行业中,你的食品加工被定性成带有污染、易燃易爆的禁止行业的可能性较大,或者《规定》中第二条就限制了。
国家发布的《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表示居民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但是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对利用住宅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不含危险物品)、软件开发、翻译服务等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市场主体,可免予提交书面承诺。
2、对于在居民楼内或者写字楼内设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该住所仅限办公使用,其经营范围应当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凭有关部门核发给分支机构的许可文件或证件核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3、不得利用住宅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公共服务用房包括哪些?
公共服务用房是指为教学、科研提供公共服务使用的房屋,如公共教室、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堂、体育场馆等。学校暂不核定公共服务用房的定额面积,但对其进一步合理规划,有效使用。
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根据北京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公共服务用房包括哪些?
公共服务用房是指为教学、科研提供公共服务使用的房屋,如公共教室、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堂、体育场馆等。学校暂不核定公共服务用房的定额面积,但对其进一步合理规划,有效使用。
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根据北京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零售食品生活用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零售食品生活用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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