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 法律,临期食品法律法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临期食品 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临期食品 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期食品法律规定?
关于临期食品的法律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第53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检验、消毒和储存。临期食品在销售时应明显标识,不得与合格的食品混合销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 第24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第2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
3. 中国国家标准GB/T 20903-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识》:
- 第7.3.7条规定:对于预包装食品在保质期内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应该在食品名称的附近做明显的文字或者图形标识。
- 第7.3.8条规定:临期食品的标注可以通过颜色、图形或者标签等方式来进行标注。
临期商品的法律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食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予赔偿,食品变质的可以要求赔偿。
临期食品的法律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更应增强“临期监管”责任意识,对临期食品严管一层,瞄准风险点增加抽样检查和现场检查的频次,督促、倒逼经营者履行保质期内销售和品质把关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赋予经营者更严格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食品经营企业才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只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才需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其他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只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非食品临期商品的法律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而一些保质期更短的食品,如新鲜肉类、易腐坏蔬果,它们的临近保质期可能只有几个小时。
首先,“临期食品”虽然通常会降价、打折销售,但“临期食品”依旧在保质期内,并不会有害健康或是让食品安全性下降,消费者只要注意一些事项就可放心购买。
在购买“临期食品”时,首先要确定食品包装完好,确定商品没有出现变味、变质。其次,买回后务必在保质期内食用。
另外特别提醒,乳制品、生鲜制品等保质期本身就短的商品,在临近保质期时往往会因为存储条件的影响出现变质的情况。消费者一旦发现该食品味道、外观出现异常,就应提高警惕。
临期食品,国家规定是什么?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临期食品 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临期食品 法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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