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安全食品推介会内容,健康安全食品推介会内容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健康安全食品推介会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健康安全食品推介会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什么内容?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夸大的内容是正确的,但可以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错误的。
食品广告不可以疾病预防等功能,因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责令广告主停止 发布广告 ,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食品 广告的内容 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 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食品广告 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 食品检验 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什么内容?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夸大的内容是正确的,但可以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错误的。
食品广告不可以疾病预防等功能,因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责令广告主停止 发布广告 ,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食品 广告的内容 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 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食品广告 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 食品检验 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健康安全食品推介会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健康安全食品推介会内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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