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临期开店,进口食品临期开店违法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进口食品临期开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进口食品临期开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农村创业开临期进口食品超市有前景吗?
有前景,但眼下并不是什么好时机。虽然农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思想认知上还是有所欠缺,对进口食品的认识还处于一片空白,这就是所谓的热门生意“不认可”,再好的东西也得卖给懂的人,不如都不如一棵白菜值钱。
虽然现在农村的生活条件比之前好了很多,农民的衣食住行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但这种改变也是非常有局限性的。虽然农民的生活变好了,也开始注意饮食、重视健康问题,但对于进口食品还是缺少认识。而且还是临期进口食品,一旦销售不出去,那必然就会过期。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要知道进口食品本身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而且还特别贵,以韩国的一款点心干吃面为例,韩国国内售价可能也就折合人民币1~2元钱一袋,但到了中国,经过层层加价可能就会卖到5元以上。
试问在农村,人们的消费还停留在“5毛钱、1元钱”一袋干吃面的程度,吃起来味道也没什么不同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会去购买这些产品呢?
而且,现在的农村人虽然注重饮食,但饮食习惯还停留在鸡鸭鱼肉那个阶段,对于食品本身好坏的识别度还不是很高,对于他们来说,消费购买得商品,要与本身产生的价值相匹配,比如买牛可以耕田,买酒可以喝醉,他们需要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对于进口食品,作为农村人的我不太感冒。而且还是临期的,我宁可吃国产的也不是进口临期的。
综上,我认为临期进口食品,近几年在各大城市的确非常火爆,但真的不适合农村。原因有三,一个是农村人不认可;第二个是农村比较分散,人口流量没有那么大;第三个是临期问题,很容易造成损失。所以,前景是有的,但还真的不好做,这几个问题不解决还是不要尝试的好。
临期进口食品是什么意思?
临期进口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2012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
食品的临界期还要分情况。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那么,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比如我们常见的罐头、糖果、饼干等食品;
标注保质期6个月到不足1年的,那么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比如经常囤货的方便面、无菌包装的牛奶、果汁之类的;
而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这一类就是我们常见的一些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饭等等;
还有第四类,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这主要是一些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等;
而标注保质期更短一些的,在16天到不足30天的,那么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像酸奶、点心等;
最后一类,标注更短保质期,比如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 1~4天,例如新鲜牛奶、现做现卖的主食、未灭菌的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等。
进口食品临期时间规定?
如下:
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临期食品"。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
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如本规定所称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是指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质品质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才能进入中国市场销售和使用。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各类进口食品的临期时间均会在包装上标注,消费者应该仔细查看包装标签并在有效期内食用,避免因食用过期食品而造成潜在的健康风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进口食品临期开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进口食品临期开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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