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食品为什么不能开专票-零售食品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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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
以下简易计税办法的三种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
一般纳税人通常开增值税专用***,但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并在增值税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开票时,增值税专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增值税专用***必须要将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行及账号信息填写完整。而且,***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除以下规定不能开具外,都可以开具。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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