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食品关于计量称重的,零售食品关于计量称重的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零售食品关于计量称重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零售食品关于计量称重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食品产品最小计量单位?
一般看包装的规格和包装物的状态,液体一般用ml表示,固态和半固态一般用g表示。大包装的话用kg或者L表示,如果详细的话可以参照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如果是定量包装商品是必须,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净含量的,不得标注计量称重;如果是零售称重商品,可以实施现场计量称重的方法,但必须符合《零售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散装食品称重允许的误差范围?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联合制定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对不同类别的食品,按其价值的高低,在称重计量时的允许误差作出了朋确的具体规定: 一、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称重1公斤以下的,允许20克的误差;1公斤至2公斤,允许40克的误差;2公斤以上至4公斤,允许80克误差;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允许100克的误差。 二、肉、蛋、禽、海(水)产品、糕点、糖果、调味品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至30元以内的,称重在2.5公
另外,每公斤价值高于100元的食品.称重为0.5公斤的,只允许l克的误差;称重为0.5公斤以上至2公斤的,则允许2克的误差;称重在2公斤以仁至5公斤的,也只允许3克的误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零售食品关于计量称重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零售食品关于计量称重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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