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食品净含量怎么算,零食的净含量包括包装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零售食品净含量怎么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零售食品净含量怎么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食品包装净含量偏差值怎么算?
糕点出厂检验中的净含量偏差通常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净含量偏差 = |(实际净含量 - 标称净含量)/ 标称净含量| × 100%其中,实际净含量指的是检验时取得的该批产品的净含量,标称净含量则是该批产品在生产时标注的净含量。
以250克产品为例,如果标称净含量为250克,实际净含量为248.49克,那么净含量偏差的计算公式如下:净含量偏差 = |(248.49 - 250)/ 250| × 100% = 0.604%即净含量偏差为0.604%。
如果产品的售价为1.51元,那么在这个偏差范围内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食品净含量国家标准?
1.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以便使消费者在看到食品名称的同时易于看到净含量。
2.法定计量单位分为质量单位和体积单位。固态食品只能标示质量单位用质量克(g)、千克(kg);液态、半固态、黏性食品可以选择标示体积单位或质量单位,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①净含量的标题只可以标示“净含量”三个字,标示“净重”“毛重”“容量”等都属于净含量标题标示不规范。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1 规定: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②我们常说的“公斤”、“斤”等不属于法定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千克”或“kg”,如:“净含量:1千克”。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2 规定: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
a) 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b) 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
c) 半固态或黏性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或体积升(L)(l)、毫升(mL)(ml)。
标签未按标准要求使用计量单位(1000g),不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3的规定。标签中净含量标示值为1000g,属于净含量Q≥1000g,计量单位应标示为千克(kg),如“净含量/规格:1kg”。
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应标于距主展示面底部30%之内明显处,并与容器底部平行。净含量必须注明公制单位(克、千克、毫升、升)和美制单位(盎司、磅、液量盎司)。不同产品的净含量标准不同,建议具体参考所需产品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零售食品净含量怎么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零售食品净含量怎么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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