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销售问题-临期食品销售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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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临期食品的处罚制度
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售卖临期食品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可以销售。经营者在销售临期食品时,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3、相关法律中并未规定销售临期食品是违法行为,但规定了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行为。经营过期食品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销售临期食品不是违法行为,所以不会有处罚。销售过期食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工商局对临期商品规定包括: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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