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临期食品弊端,临期食品弊端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做临期食品弊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做临期食品弊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期食品的法律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更应增强“临期监管”责任意识,对临期食品严管一层,瞄准风险点增加抽样检查和现场检查的频次,督促、倒逼经营者履行保质期内销售和品质把关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赋予经营者更严格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食品经营企业才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只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才需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其他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只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食用临期的食品对健康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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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客观的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了解下“临期”一词的真实含义。
能够上市销售的食品,都会规定一个保质期,几天到几年不等:生鲜的保质期很短,如罐头类保质期就很长,也有不必标注保质期的,比如白糖。
所谓保质期,就是从产品包装开始计算,这段期间内,该食品风味最佳、营养最好,建议在该时段内食用的意思。临近了这个时间段,被称为“临期”。
在超市的运作中,临期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比如保质期一年的,距离保质期还有两个月就算临期了。而保质期45天的,后一周天才算临期。
食品保质期长短的确定,国家是没有强制标准的,是企业根据实验数据或参考同行业成熟的数据而来的,往往还趋于保守——不愿把保质期标注过长,因为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是完全厂家责任。
所以,所谓临期或过期产品,并不意味着变质,只是过了厂家提醒的那个所谓的最佳食用时间。
比如一袋薯片保质期是270天,到了第271天就突然变质不能吃了吗?显然不是。
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就不能在超市销售了,这是法规层面的事,但依然能吃。临期产品还可销售,只是超市风控库存的事儿。
临期和过期产品,均可食用,但内心还是有纠结,是吧。那就拿过期食品说一下(过期食品逗可以吃,何况临期呢):
临期是质量问题吗?
临期不是质量问题,临期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但扔在保质期内,属于安全的范围,跟质量问题没关。所以临期物品不影响购买使用,但必须在保质期期限内使用,特别是食品类,超过保质期,很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等不良反应,临期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做临期食品弊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做临期食品弊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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